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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局公告 2022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3-05-24 信息来源: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一、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有效期延至2023年6月30日。

      二、凡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三、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期间,现场审查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保密资格(资质)申请单位可结合实际提出申请。

      四、各地区保密资格(资质)行政审批机关可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是否延长二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有效期。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