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图
采购信息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Ⅱ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Ⅱ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新华(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HSL-GC-GKZB-24-0216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Ⅱ标

2.3 招标项目概括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项目初步规划建设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升压汇集站主变容量暂定为3×240MVA,配套储能规模130MW/260MWh,通过一回220kV线路送出至龙湾220kV变电站。本工程计划安装87台单机容量7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北侧44台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施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1)场区北侧(44台)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工程

本标段施工风电场内(44台风机)主体工程所涉及的场内外道路新(改、扩)建、吊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基础内接地、塔筒及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变安装等工程,以及本标段承包商营地、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废水处理系统、电气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环水保监测、植被恢复工程、设备材料的试验和调试以及招标人需要的其他工程施工等。

(2)本标段设备、材料采购

除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及锚栓笼)、35kV箱式变压器外,其他用于本标段项目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风机至35kV箱变输电线路以及招标人指定的用于该风电项目的其他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的采购、抽检、卸货、运输(含引接车、二次转运)及运输保险、保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试验和调试等。

(3)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所有大型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配合发包人完成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优配合、危大方案评审、全部专项工程验收(含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征地验收、质检验收等)及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负责发包人已办理征地外的临时征地、与国道、省道平交道口等的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负责施工范围至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含低压侧)电缆试验、通讯调试等。

(4)工程保险

投标人应以招标人的名义为本标段工程(含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

2.5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2.6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投产发电15台,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工程施工总工期约为7个月。

2.7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试)。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或PC承包业绩。(注:①已完成指工程完工时间在2019年3月1日至今时间内;②须提供可证明其工作内容的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发电证明或发包人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限制其投标权限)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2019年3月1日至今具有担任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自2019年3月1日至今应具有担任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2)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3)投标人应至少配备不少于3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的情形。(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招标全过程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的,按照评标时平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Ⅱ标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开户单位: 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时20分2024年07月0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布尔津县神湖东路15号

联系人:薛小博

电话:150228233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卢晓娜、边伟

电话:010-52209115、13699197204

电子邮件:chinabrr12@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边伟、卢晓娜

电话: 010-52209115、13699197204

电子邮件: chinabrr12@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0624

 

 

 

我要纠错

对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