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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中核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中核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中核汇能(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山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NSD02197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中核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2.3.1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境内,由兴安盟汇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500MW风电,拟选风电场区位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东侧;项目同步建设电解水制氢设施,制备氢气用于一体化制氨,制氢制氨设施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整体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

2.3.2中核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境内,由兴安盟汇能宸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本期建设150MW风电、200MW光伏及配套储能系统,拟选风电光伏场区位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东侧,同步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本期项目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

2.4 招标范围

2.4.1编制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接入系统报告,报告包含风电场侧到制氢制氨侧的接入方案和供电公司到氢制氨侧的接入方案两部分,并负责项目接入系统报告评审工作,取得相应评审意见,最终取得项目接入批复。本次服务不包括无功补偿、调峰消纳、安全稳定、次同步振荡等专题报告服务。

2.4.2编制中核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包括电源侧到负荷侧接入方案和负荷侧到电网侧公共变电站接入方案两部分(不包括无功补偿、调峰消纳、安全稳定、次同步振荡等专题);报告编制完成后,继续负责项目整体接入系统报告评审工作,并取得相应评审意见。

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境内科右前旗地。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取得接入批复。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5项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相关技术服务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中核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9月12日17时00分2023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山东)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汇能(山东)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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